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2********0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21民初126号 |
案号 |
(2020)云0821执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梅欠原告罗明生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1000元,共计31000元,由被告李梅于2020年3月31日以前一次性支付。若届时被告李梅不能按时还款,原告罗明生按本金30000元以年利率24%计算利息,利随本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元,依法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李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