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24********4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822民初291号
案号
(2020)云2822执4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岩尖借款本金20700元;二、驳回原告岩尖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0元,由被告张洁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另清退,被告应将其负担的案件受理费迳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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