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成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7********13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205民初2199号
案号
(2020)浙0205执1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江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陈成勇支付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本金85 944.16元,利息3 552.44元、罚息365.14元、复利28.1元及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罚息以85 944.16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65%计算;复利以3 552.44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35%计算);律师费5 393元,共计标的金额95282.84元;如计付利息详见法律文书主文;(2)负担案件受理费1091元,执行费1329.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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