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30********08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91民初463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1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相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郭磊共同支付原告菏泽市瑞乐食品有限公司货款8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万元;剩余60000元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每月的1日之前支付6666元。如逾期则增加支付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月息1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如被告到期未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未付款项。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二、其他事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973元,保全费878元,均由被告山东相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郭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