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同市城区凌韬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70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226民初436号
案号
(2020)晋0226执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左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任韬、被告大同市城区凌韬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张秀平借款本金185000元及至2019年11月1日前利息107300元,共计292300元。二、被告任韬、被告大同市城区凌韬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按月利率2%共同给付原告张秀平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本金185000元实际付清之日利息。三、被告任韬、被告大同市城区凌韬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给付原告张秀平支付的律师费2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58元,由被告任韬、被告大同市城区凌韬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左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任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202317094703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南环路柳港园小区B7号楼7号商铺1-2层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