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脯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X4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2民初393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20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跟立、郑州脯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郑州金再青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小五工程款2571000元及利息(以2571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604元,由被告黄跟立、郑州脯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郑州金再青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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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跟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MA3X4WE19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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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7号B座6楼6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