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俊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6********05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25民初2429号
案号
(2020)豫1025执5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襄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俊峰偿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借款本息37233.91元、保险费4281.86元,诉讼费469元及部分违约金共计42000元并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2月14日起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实际偿还全部欠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襄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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