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好收成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2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04民初11591号 |
案号 |
(2019)津0104执18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天津市好收成商贸有限公司向原告天津市佟楼干腌食品批发站给付货款784523.81元及利息(以784523.81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45元,减半收取5822.5元,由被告天津市好收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晓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47182543768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红磡大道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