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义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33********81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渝0113民初11461号
案号
(2020)渝0113执15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重庆恒奥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方义钢于2014年2月20日就渝bs9652号车辆签订的《营运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二、被告方义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恒奥运输有限公司管理费3500元、保险费10290元和车船使用税895.8元,共计14685.8元;三、被告方义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恒奥运输有限公司违约金1500元;四、驳回原告重庆恒奥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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