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文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7********0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鹤峰民初字第00063号 |
案号 |
(2020)鄂2828执恢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向文波给原告靳远亮偿还借款19000.00元,定于2015年2月29日前偿还。二、案件受理费275.00元,减半收取137.50元,原告靳远亮已预交,由被告向文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