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山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323********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4323民初475号 |
案号 |
(2019)新4323执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告成山川、池广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给付原告闫德伟、于波、翟永鹏租赁费475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8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7-26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