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双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422********1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4民终58号
案号
(2020)云0421执4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双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德会借款本金41700元;并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