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4********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民终22853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19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4民初946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4民初946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王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靳伟民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由靳伟民负担1094元,由王磊负担6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靳伟民负担2188元,由王磊负担131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时间 |
2020-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