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3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26468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16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191611299】。被告深圳市正荣电子有限公司、王磊、赵永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科中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299858元;被告深圳市正荣电子有限公司、王磊、赵永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科中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利息(以1299858元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11月13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伍娟对被告深圳市正荣电子有限公司对原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769元,公告费450元,由四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