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57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0722民初1363号
案号
(2020)皖0722执恢2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枞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包艮果、齐中英、杨清华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枞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5-29
发布时间
2020-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包仕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62575739754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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