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722民初1363号 |
案号 |
(2020)皖0722执恢2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包艮果、齐中英、杨清华银行存款1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安徽枞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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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包仕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62575739754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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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