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22********25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922民初2279号
案号
(2020)川0922执4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射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谭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蒲艳宁货款155 000元及利息37 200元,合计192 200元;二、驳回原告蒲艳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14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谭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射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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