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7********03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124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鄂1124执恢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英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伟赔偿原告余秋元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7793.18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二、被告李红梅不承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余秋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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