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7********0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124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鄂1124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伟赔偿原告余秋元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7793.18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二、被告李红梅不承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余秋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英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时间 |
2020-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