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5823****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891号 | 
| 案号 | (2020)苏0281执906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4月2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一致确认截止2019年4月2日,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结欠无锡诚益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货款2510287.16元,该款由南-2-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前支付无锡诚益化工机械有限公司50万元,自2019年5月起至2019年10月止每月25日前支付30万元,余款210287.16元于2019年11月25日前支付。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44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8441元(原告无锡诚益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无锡诚益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三、如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义务,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尚需承担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125%计算的利息及诉讼费用18441元,无锡诚益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有权就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全部剩余未支付款项及上述利息、诉讼费18441元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 省份 | 江苏 | 
| 立案日期 | 2020-02-14 | 
| 发布时间 | 2020-08-03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维存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3007758234759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