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兴禾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61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521民初896号
案号
(2020)冀0521执1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邢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北兴禾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原告邢台易粮贸易有限公司157 661.32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0月29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邢台易粮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452元,减半收取计1 726元,由被告湖北兴禾农牧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邢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2-04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新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25066146280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湖北省浠水县巴河镇七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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