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东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5********71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523民特182号 |
案号 |
(2020)浙0523执1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州安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陆东辉、王远媛给付申请人陆孝海借款本息合计176260元,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1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支付10000元;余款7626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若申请人陆东辉、王远媛未按上述任一期限足额支付,则申请人陆孝海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2020年12月前则多计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