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东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5********71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523民特182号
案号
(2020)浙0523执10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安吉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陆东辉、王远媛给付申请人陆孝海借款本息合计176260元,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支付1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支付10000元;余款7626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若申请人陆东辉、王远媛未按上述任一期限足额支付,则申请人陆孝海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2020年12月前则多计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4-22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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