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12********41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渝0106民初9293号 |
案号 |
(2017)渝0106执2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6)渝0106民初929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重庆金博德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借款13999000元及2015年10月27日至2016年6月29日的罚息1728876.5元,并支付自2016年6月30日至13999000元付清之日止,以13999000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罚息,利随本清。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律师费20000元,被告重庆奥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鑫奥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鑫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家博商贸有限公司、孙成惠、孙成均、叶青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7-03-14 |
发布时间 |
2017-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