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321********0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824民初493号 |
案号 |
(2020)云0824执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杰欠原告赵跃光石斛款115040元,并支付利息。欠款分两次给付,即: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15040元;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货款100000元及利息。二、上述利息自2015年6月15日起按所欠货款为基数以年利率7.6%计算至货款全部还清为止,2016年9月被告沈杰已付利息14000元需扣减。三、被告云南斛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881元,减半收取1440.5元,原告赵跃光负担720.25元,被告沈杰负720.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13 |
发布时间 |
2020-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