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30********3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27154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6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1603483】。一、被告陈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柳青借款人民币284,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以本金人民币284,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18年11月29日起支付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 、驳回原告陈柳青的其他诉讼请求。若付款义务人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内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7,510元,保全费人民币2,470元,均由被告陈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