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单军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4********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213民初5551号 |
案号 |
(2020)浙0213执15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奉化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军良尚欠原告借款本金110 000元及利息36 000元;二、被告单军良承诺于2020年1月15日前向原告俞乔锋归还借款本息70 000元;于2020年7月15日前向原告俞乔锋归还借款本息38 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俞乔锋归还剩余借款本息38 00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俞乔锋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奉化支行账号为6217001590017222533的银行账户中;三、如被告单军良有任一期未按约支付,则原告俞乔锋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利息(从借款之日起即2012年1月21日起按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利息至款清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 500元,减半收取1 250元,由被告单军良自愿负担,限于本调解协议达成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奉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