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2********0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202民初1605号
案号
(2020)鄂0202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亮、张思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张文杰偿还借款本金1734000元;二、驳回原告张文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陈亮、张思思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732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7732元,由原告负担4732元,由被告陈亮、张思思连带负担1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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