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202民初1605号 |
案号 |
(2020)鄂0202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亮、张思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张文杰偿还借款本金1734000元;二、驳回原告张文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陈亮、张思思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732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7732元,由原告负担4732元,由被告陈亮、张思思连带负担1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