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01********0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202民初4630号 |
案号 |
(2019)鄂1202执2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泉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涛应偿还原告虞艳借款本金40000元,被告邹涛同意从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7月止(合计20个月)每月26日前偿还2000元直至偿还清借款为止。二、原告虞艳自愿放弃要求被告邹涛承担利息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虞艳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