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26********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202民初467号 |
案号 |
(2020)鄂1202执7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诉调中心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华应付原告袁达顺债权转让款50万元及利息(袁华欠张学宏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实欠借款本金50万元为基准,按月利率20‰,从2011年5月13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上述下欠借款本息,被告袁华同意在2020年2月10日前偿还清。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袁华承担。(限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