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利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222********0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兵1201民特5号
案号
(2020)兵1201执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闫瑞功、朱新花,截止2020年1月1日欠申请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97701.77元及利息(含罚息)6422.81元,合计104124.58元;二、申请人闫瑞功、朱新花向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分期支付上述借款及利息,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41649.83元,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利息按合同约定月利率11.7‰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三、申请人吉博、吕新萍、吉庭文、黄翠琴、闫瑞新、刘俊霞、吉利荣、陈晓燕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申请人闫瑞功、朱新花、吉利荣、陈晓燕、吉博、吕新萍、吉庭文、黄翠琴、闫瑞新、刘俊霞若有一期未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可就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8-01
发布时间
2020-08-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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