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7********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7民初16175号 |
案号 |
(2020)京0107执3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峰偿还借款77 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9年6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