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202********12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顺执字第674号
案号
(2020)辽0411执恢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薛飞支付抚养费每月2700元,原告支付抚养费、医疗费90548.22元,房屋贵被告所有,于鏊高支付被告946.43元被告支付原告98.80元原告支付被告28207.13元被告支付原告4379.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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