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201********5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0302民初2252号 |
案号 |
(2020)云0302执恢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吴俊、李树奎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姜琼珍借款本金15万元。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吴俊、李树奎承担。(原告已预付,在被告履行偿还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14 |
发布时间 |
2020-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