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4********4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22民初541号 |
案号 |
(2020)云2822执5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共同生育的子女岩尖龙,2012年9月26日出生,由原告玉坎和监护抚养,被告张洁自2019年7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三、夫妻共同债务:欠银行贷款18万元,由原告玉坎和承担9万元,被告张洁承担9万元,该18万元贷款由原告玉坎和统一偿还,被告张洁自2019年开始,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玉坎和3万元,直至2021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9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