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24********4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822民初541号
案号
(2020)云2822执5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勐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共同生育的子女岩尖龙,2012年9月26日出生,由原告玉坎和监护抚养,被告张洁自2019年7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三、夫妻共同债务:欠银行贷款18万元,由原告玉坎和承担9万元,被告张洁承担9万元,该18万元贷款由原告玉坎和统一偿还,被告张洁自2019年开始,于每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玉坎和3万元,直至2021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9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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