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5********0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5民初858号 |
案号 |
(2020)云2925执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雷晓丽、杨岳于2017年10月28日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二、由被告雷晓丽、杨岳共同归还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75000元,并承担截止2019年5月20日的利息、罚息和复利17543.34元,以及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1.0925%计算的利息及相应复利(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三、由被告雷晓丽、杨岳赔偿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限期同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07 |
发布时间 |
2020-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