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罗县旭升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1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221民初1085号 |
案号 |
(2019)宁0221执1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平罗县旭升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宁夏众志诚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00000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宁夏众志诚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250000元;如果被告平罗县旭升商贸有限公司有一笔逾期,则原告宁夏众志诚成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对全案350000元货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平罗县旭升商贸有限公司另付原告宁夏众志诚成贸易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0元;二、原告宁夏众志诚成贸易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4578元,财产保全费3220元,由原告宁夏众志诚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宁0221执154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8 |
执行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保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221564141861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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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平罗县金地家园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