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昌县三鼎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91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15940号
案号
(2020)苏0582执23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新昌县三鼎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苏州际通铝业有限公司货款61238.59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61238.59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30元,减半收取计665元,财产保全费720元合计1385元,均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至本院。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50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4效后10日内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红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689143094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浙江省新昌工业园区羽林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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