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12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民初390号 |
案号 |
(2020)浙07执4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欠的借款本金19亿元及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自2018年6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对被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共163套、福田街道世贸中心2幢共158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浙(2018)义乌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898号,共321套,详见不动产登记证明所附清单】优先受偿(扣除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受偿的部分),被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追偿;^~^二、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 22 -^~^欠的借款本金19亿元及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自2018年6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对被告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3幢共119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1号商场二层共78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1号商场三层1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1号商场四层共2套】商业用房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红椿街、南街共9套,吴宁街道新光天地b区地下一层商铺共34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地下一层商铺共122套】商铺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黉门商厦2幢、3幢共35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1幢共61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浙(2018)东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208号,共461套,详见不动产登记证明所附清单】优先受偿(扣除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可以受偿的部分),被告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虞江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691295521H |
登记机关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见大厦1号楼131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