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凯越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322民初2510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跃刚赔偿原告雷金娥各项损失计476192.3元;二、被告洛阳市凯越运输有限公司对以上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款项限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雷金娥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60元,保全费2250元,共计6610元,由原告承担1500元,由被告王跃刚、洛阳市凯越运输有限公司承担5110元,被告应承担的部分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时一并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5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海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697332506C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孟津县会盟镇陆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