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市凯越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73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322民初2510号
案号
(2020)豫0322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跃刚赔偿原告雷金娥各项损失计476192.3元;二、被告洛阳市凯越运输有限公司对以上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款项限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雷金娥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60元,保全费2250元,共计6610元,由原告承担1500元,由被告王跃刚、洛阳市凯越运输有限公司承担5110元,被告应承担的部分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时一并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5-05
发布时间
2020-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海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22697332506C
登记机关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孟津县会盟镇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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