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3民特1855号 |
案号 |
(2020)粤1973执3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205602598】。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与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致确认截止至2019年12月16日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欠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货款121163.9元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与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致确认由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四期偿还80000元以了结本案纠纷,第一期应于2020年2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第二期应于2020年3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第一期应于2020年4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第一期应于2020年5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上述货款应支付至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名下的账户(户名: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账号:240110190010004883,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横沥村头支行)若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按照本协议的前述约定按期足额付款,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示,双方确认就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若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如期足额付款,则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逾期利息(以121163.9的剩余未付货款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12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且东莞市中霸电子制品限公司有权就总债权121163.9元扣除已付货款及逾期利息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培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31114239U |
登记机关 |
宝安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和社区工业北区28号1-6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