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7********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81民初2008号 |
案号 |
(2020)川0181执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四川尚鼎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909 998.92元、利息 95 060.92元及罚息(罚息计算方式:截止2019年9月21日的罚息438 534.65元,从2019年9月22日起,以本金909 998.9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685%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