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8********0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08民初918号 |
案号 |
(2020)豫0108执18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娜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16200元,并自2020年1月20日起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全部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