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照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929********2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925民初1163号
案号
(2020)冀0925执5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马照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5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自2018年5月9日起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马照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