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23********34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23民特818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丁勇应支付马红年货款16200元,款分二期偿还: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62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二、如丁勇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马红年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货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19年5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