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1023********34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1023民特818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2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丁勇应支付马红年货款16200元,款分二期偿还: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62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二、如丁勇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则马红年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以未支付货款为基数按月利率10‰自2019年5月22日起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6-29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