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仲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2********11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4民初3241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7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仲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徐宏借款本金30 000元;二、被告兰惠明对上述确定的给付义务向原告徐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告张仲杰追偿;三、驳回原告徐宏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