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3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3民初1639号
案号
(2020)浙1023执25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余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许香芹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5月21日^~^起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余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08-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