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404********21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305民初5334号、(2020)鲁03民终1268号
案号
(2020)鲁0305执17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于红向宗健松返还现金2500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姓名:宗健松账号:621226160301245695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临淄支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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