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连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25********4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81民特3055号 |
案号 |
(2020)浙0681执5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诸暨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陈连军应归还申请人黄玲夫借款本金100万元,款定于2020年1月10日前付15万元,2020年3月20日前付20万元,2020年5月15日前付65万元;若申请人陈连军任一期逾期不付清,则应加付未付本金自2012年1月18日起至款付清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且申请人黄玲夫可自逾期之日起就剩余款项要求申请人陈连军一并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