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连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5********4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681民特3103号
案号
(2020)浙0681执5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诸暨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陈连军、杨伟英应归还申请人黄玲夫借款本金20万元,款定于2020年1月10日前付本金5万元,2020年3月20日前付本金15万元;若申请人陈连军、杨伟英任一期逾期不付清,则应加付未付本金自2012年7月31日起至款付清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且申请人黄玲夫可自逾期之日起就剩余款项要求申请人陈连军、杨伟英一并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10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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