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玉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6********3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民终4922号 |
案号 |
(2020)冀1026执7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志宾、董玉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2095.57元,利息和罚息50533.22元。支付律师费1901元。负担案件受理费4489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