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安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7********0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2827刑初49号
案号
(2020)鄂2827执5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六、被告人张安辉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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