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富梅龙管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04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0)绍商初字第00588号
案号
(2012)绍执民字第005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南宇轻纺有限公司应返还给原告绍兴县津越纱业有限公司代其归还给交通银行轻纺城支行的借款本金4,447,922元及利息719,493.54元,合计人民币5,167,415.54元。^~^二、被告浙江贝尔特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富梅龙管业有限公司、童冠军、夏建凤应分别对浙江南宇轻纺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的五分之一,即人民币1,033,483.11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一、二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971元,由五被告各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2-02-20
发布时间
2014-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童冠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80485183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绍兴县杨汛桥镇江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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